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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飄蕩的心

流離飄蕩的心

 

 

                                  ——- 你在地上怎得享平安?

 

 

人類第一宗兇殺案, 記載在聖經創世記4章。
 
該隱因為嫉妒弟弟而惹禍, 神對他這樣說:  「 你為甚麼發怒呢? 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 豈不蒙悅納。 你若行得不好, 罪就伏在門前; 它必戀慕你, 你卻要制伏它。」不久, 他真的出手殺死了自己的弟弟。
 
耶和華神對該隱說:  「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 「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神說: 「你作了甚麼事呢? 你兄弟的血, 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神是公義的, 祂必不以有罪為無罪。
 
所以, 耶和華審判了該隠: 「地開了口, 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你種地, 地不再給你效力; 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該隠回答說: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 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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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失了見神的機會, 就必如同該隠一樣, 有了流離飄蕩的心。含意是, 人不再有平安住在他裡面。他的內心充滿了恐懼和爭鬥, 憂愁和膽怯。他害怕周圍的人, 甚至以為別人會殺害他。
 
與神隔絕就是「罪」。人心裏沒有神, 「罪」就來住進他的心。 「罪」一旦充滿了人的心, 人的內心必不得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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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解決「罪」的根本方法, 就是回到神的恩典中。    
 
該隱對耶和華說: 「我的刑罰太重, 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 以致不見你面。 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神對該隠說: 「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神當時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  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今日, 神因著對人的愛, 也為人立了記號。
這記號是在神兒子、十字架的救恩裏。要見神、得恩典的方法, 就是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 求神給平安住進他裡面。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 乃是永生。( 羅馬書6:23 )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 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以賽亞書 30:15)
 
敬畏耶和華的, 大有倚靠。他的兒女, 也有避難所。敬畏耶和華, 就是生命的泉源; 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言14:26-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 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 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 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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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這指望 (神所應許的話) 如同靈魂的錨, 又堅固又牢靠。   (希伯來書6:19)
 

 

 

作者:   易林

攝影:   方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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