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曼寧小姐與一個男青年相愛了。
男青年正要回應神的呼召、遠離國土前往海外宣教, 於是寫了一封信給曼寧小姐, 向她求婚。
信中說, 若是沒有接到回信, 那麼就表示她拒絕了求婚。
曼寧小姐立刻寫了回信, 答應他的求婚, 因為她也深愛著男青年。曼寧小姐的哥哥自告奮勇地過接過信, 要幫她寄出。
然而, 曼寧小姐再也沒有見到她的愛人。因為之後不久就聽到他結婚的消息。
二十五年後, 曼寧一家搬家了。就在收拾物品的時候, 發現了她哥哥生前穿過的一件外套, 而在這外套的口袋裏找到了當年她寫的那封信。
那封信根本沒有寄出!
這封飽含著婚姻承諾的信件根本沒有到達男青年的手中。
一封沒有寄出的信造成多麼令人歎惋的結局!
神已經書寫了一封滿懷慈愛的信件, 告訴全人類, 神愛世人! 想像一下, 如果人根本沒有收到這封信的情形。
人只能聽到關於神的隻言片語, 或者關於神的錯誤描述, 這些錯誤的表述將給人類帶來多大的損失啊; 同時更會誤導人。
為了使罪人能夠得著赦罪的喜樂, 神出於慈愛邀請人與神同在, 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一定要把這封信寄出。
作者: P.G. 瑞恩 澳大利亞
鳴謝: 福音見證第14期
©2009基督福音書局出版
攝影: 李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