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留言

你還缺少甚麼?

聆聽: 你还缺少什么?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馬可福音10 17-22 )

 

少年得志,但還未滿足,為甚麼?

富足的財主為何還要找耶穌?

一切律法也遵守了,為何還未足夠?

怎麼樣承受神的恩賜,就是永生呢?

在你的生命裏,究竟還缺少甚麼呢?

這些問題正是聖經記載一名少年財主向主耶穌所發問的。

試想像一下,一天我們和耶穌一同在路上走,忽然迎面來了一個穿着華麗的年輕人,一看便知道他出自豪門,而且也像個滿腹經綸、博學多才的人。他走近我們的時候,突然停下來,並且跪在耶穌面前,用很誠懇的態度問耶穌一個問題:「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呢?」

對這突如其來的舉動,確實會令很多人感到莫名其妙─這樣有財、有勢、有學問又年輕的人,為何還要找耶穌?他豈不是比我們優越許多麼?……但耶穌看到這人內心的困擾和他心靈的飢渴。這少年的財主雖然擁有很多,但這一切都不能叫他滿足,他渴求的永生是今生的事物不能提供給他的。

 

 

 

 

財富可以令人完全滿足嗎?

 

其實,世界上充滿了心靈飢渴的人,有些是富有的,有些並不是。他們拼命尋求安舒的生活、無憂無慮的人生,追逐多姿多采的社交生活、名利雙收的目標,卻換來仍然空虛的心靈、漫無目的的人生……

追到了甚麼、失去了又有多少……世界各樣的吸引、人內心永不滿足的本性,再加上每天應付爾虞我詐的心理壓力、內心的罪惡、掙扎,不由己的貪婪、苦毒……

這實在不足為外人道,叫不少人的心靈,只感到每天被吞噬,做自己不願做的。因為他們錯誤地追求看來可以滿足心靈的東西,然而這些事物卻不能滿足他,結果就像一個人“飲海水”一般,愈喝只有愈口渴!

旁人或會以為,遵守了全部律法(一等正人君子)和擁有豐厚財富,可以使他得着一切,但這少年財主並不是這樣,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把握承受永生……

在苦惱之餘,很可能他聽見耶穌的名聲,知道耶穌並不是平凡的人,乃是從神來的,於是希望耶穌能解開他心裏的疑難。要一個少年得志的人低聲下氣跪在耶穌(可能素未謀面的陌生人)面前,談何容易!這少年人的謙虛表現,實在值得我們欣賞。今天要找一個這樣的人,也很困難呢!

這人一開口就直接問耶穌:「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裏似乎告訴我們他已經做了一切他認為可以做的……他這行動正反映出他認為耶穌可以指點他;甚至可以說他認為耶穌已經承受永生,他也希望可以得着。

耶穌回答他: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耶穌並沒有立刻正面回答他的問題。

這少年人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驟眼來看沒有甚麼特別,但其實在猶太人的觀念中,「唯獨神是良善的」,“良善”這個字眼只用在神的身上,所以耶穌的反應好像在問這少年人:「你有否想清楚你自己所說的話?」

耶穌在此有沒有否定自己的神性呢?他並沒有否認自己是良善的。再留意這人的問題,大概他的意思是「我可以做些甚麼,以達到良善的地步(好像耶穌一般),可以承受永生呢?」

“我”,這少年人以為“靠自己”可以達到他的渴望,但耶穌的回答卻清楚告訴他,只有一位是“良善”,就是神。沒有一個人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配得永生。得到永生跟得到財富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不錯,我們可以說這個人似乎已經得着一切,但他還未得着最重要的。

從這段經文中,究竟這少年人所擁有的是甚麼,為甚麼他仍然未能承受永生呢?耶穌所能提供給他的又是甚麼呢?這人跟着又會有甚麼行動?

 

 

 

 

這人擁有的

 

 

首先,看看這少年人所擁有的。這人擁有財富(馬可福音10 22 節)。

但很明顯,財富家產並未帶給他永生的把握,也不能滿足他。有錢是好的,但錢並不是一切。曾經有人問巨富羅富齊(Rothschild):「財富是否帶給你快樂?」他回答:「並沒有,我本來希望財富可帶給我這一切,但我認識很多有錢的人,他們都不快樂,因為財富並不能真正使人快樂。」

沒有錢很煩惱,有錢並沒有減少煩惱……有又煩,沒有又煩!又有人這樣說:「沒有錢的人固然貧窮,但只擁有金錢而其他卻一無所有的人便更貧窮」。

當我們快要離開世界的時候,錢財變得沒有價值,也不能買到“永生”。

第二,這人擁有崇高的道德標準( 20)

他表示已經從小遵守了律法,在人的角度來看,他已經是“好榜樣,我們對這個人還可以有甚麼批評呢?他實在是正人君子。當耶穌問他:「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請注意,耶穌所提出的誡命多是與人相處的誡命,但一個擁有崇高道德標準的人,卻不能因此承受永生,不能靠行為賺取永生。況且,只要這人在心思意念上越軌,又或偶一沒有遵守律法,就已經違反律法了。人誰無過呢?這世上實在沒有完美的人,又能怎樣達到“良善”的地步呢?

第三,這人在社會上有地位。

在路加福音18 18 節提到這人是一個官,就像今天在政府部門當主管一般……所以他是有財有勢的人。還有,這人擁有一份對宗教的熱誠。

因為他應該是虔誠的宗教人士,可能參與獻祭(奉獻)、守安息日(做禮拜)等,甚至這人渴望追求人生正確的目標,所以他希望知道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

 

 

 

 

究竟這人還缺少甚麼?

你的情況會不會也跟這少年人很相似呢?生活無須擔憂,是專業人士或退休的高官或高層行政人員; 在別人眼中你也是一等好人,有時亦有參與宗教活動。究竟你還缺少甚麼呢?

然而,耶穌給這人(或者是你)的答案又會是甚麼呢?

 

 

1. 捨棄(第21 節)

原來少年財主以為還要做些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答案卻竟然要他放下所擁有的,這對他來說是極大震撼!因為他視這些產業為他的“命根”,大家可以從他面部的表情變化就知道了(第22 節)。

若要承受永生,但仍抓緊今生的“最愛”(無論是金錢、名譽、地位、學業、賭博、習慣、杯中物等等),這是行不通的。對少年財主來說,他真正缺少的,是將神放在他人生的首位。

耶穌看穿他內心的“最愛”,所以才吩咐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這是信仰的考驗!耶穌並沒有要求所有希望得着永生的人這樣做,甚至祂只是要求這個年青的財主這樣做,祂在其他地方也沒有這樣的吩咐。

剛才這個少年財主口口聲聲表示自己已經遵守律法,但十誡的第一條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若果有任何人或事物是我們不願意捨棄的,甚至以此取代神,這些人或事物就成為我們的偶像!

對這少年人來說,他的產業成為他的偶像。他捨不得放下所擁有的,他愛錢財過於得永生!其實,當一個人沒有真真正正以神成為他生命的首位,他就會有很多的偶像。

親愛的朋友,有甚麼攔阻你接受永生呢?是否我們愛財如命,把錢財放在我們人生的首位呢?是否有一些罪惡是我們不願意放棄,以致我們遲遲沒有下定決心相信耶穌?

你人生的目標是甚麼呢?你願意為着承受永生而將這些都放在次要的位置嗎?

當我們仍舊抓着今生的思慮不放,不肯捨棄,當然也就沒有得着。相反,當一個人願意將神放在生命的首位,看輕眼前的短暫事物,他必要承受永生。

 

2. 來跟從耶穌(第21 節)

這少年人不單要捨棄,也要接受、跟從耶穌……這兩者是分不開的。我們必須明白,承受永生並不是靠着自己的行為可以得到。即使這人變賣他的產業分給窮人,這也不過是第一步。將我們的偶像挪開,我們還要跟從耶穌,因為真真正正引領我們進入永生是耶穌基督的救恩。

這少年人的問題:「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答案就是信靠耶穌基督,藉着祂的代贖、受死、復活,我們可以有永生的把握。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 16 節)。這就是愛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無價禮物。

 

這少年人的反應是令人惋惜的。

今天我們對主耶穌所發出的邀請,有甚麼反應呢?

祂已經在十字架上承擔你、我的罪……而你要做的是“捨棄”和“跟從”。

若你願意的話,今天你就可以承受永生了。

 

 

 

(点擊進入下載全書)

作者:呂家聲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