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
爱是不喜欢不义
喜欢不义所表现出的形象, 就是愿望或希望某人落入罪中、或犯严重错误。犯罪已经够坏了,但是当一个人开始以罪恶自夸或炫耀时,这样所犯的罪就更大了。爱是绝不从罪中得任何满足,无论是我们自己犯的罪或是别人犯的。以赛亚警戒人们将来会有一种态度, 就是颠倒正义、混淆是非; 而这态度在今时今日尤其蔓延。
以赛亚书5:20说“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无界限的文化中。在社会中好像并没有什么是被禁止的,一切都被公共意见所宽容许可。可悲的事实是,人就是以犯罪为荣,人们喜欢不义。在诸多毁坏人类良知的不道德的洪流中,电视只是其中一个渠道而已。我们每天都可以见证,通过播送暴力、犯罪、不道德、贪食、奸淫、色情等各种节目, 人们夸耀不义之事; 并且令更多人深受吸引沉湎其中。作为信徒,我们并非与这些罪中享乐绝缘,所以我们都需要防备。
罪中之乐是错的,因为这是与神为敌。若我们爱神,那么我们就恨神之所很,忧神之所忧。
最常见的一种罪中之乐的方式就是说闲话,这个罪,很多基督徒都轻忽了,尤其是觉得流言比于其他的罪显得微不足道,但这罪在神的眼中仍是一个严重的罪。
“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箴言6:16-19
流言是故意或无爱心地显露别人的软弱或罪过,因此在人们有需要时所给的伤害更甚于帮助。就算流言是真的,仍是流言。这是在无恩惠的传播事实,换句话说,这不关你的事,并且你无权利去告诉其他人。流言的本质是对别人的短处或者软弱幸灾乐祸,正因此,流言乃是大罪。
爱只喜欢真理
这里真理一词是指神所启示的话语。爱总是喜欢神的真理、并且绝不带有谎言和错误的教导。爱永不会、并且也不能容忍错误的教训。作为基督徒,我们是否只应该学习彼此相爱,而对基督教世界中否认耶稣的神性、神迹、复活、赎罪祭、第二次再来以及永远审判等教训漠不关心?这样是正确的吗?
缺乏属灵认识和辨别的爱只能产生分裂、冲突和嫉妒,这一点我们在哥林多书信中可以读到。教义的重要性就在于他们能够分辨真理与谎言。爱是始终如一的恩慈,但却不是在真理上面妥协。
约翰教导“我们照祂的命令行,这就是爱”(约二6)
作者: 约翰 丹曼 John Denman
翻译: 郭小智 (小光芒翻译系列)
选自: 学生笔记-爱的品质 ” 爱的真蹄之7 ”
摄影: Jona Phot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