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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惑

OF DEATH

 

()    死亡之惑?

 

從三月底到六月初,我在伯大尼基督徒療養院(Bethany Christian Care)實習。除去那三個月的工作經驗之外,在這裏我更理解到在其他行業所難以理解到的一樣事物:死亡。
起初的幾天,多半時間我坐在我的上司Peter旁邊看他做事。那幾天,隔三差五就會有一個療養部門下的老人過世。漸漸地他就把停止這些過世老人帳號的事交給我去做。首先是所有管理層辦公室的人都會收到一封通知某老人死亡時間的郵件,簡短而語調哀傷。療養費用的收取是以每20天以一期一次性地從銀行帳戶裡面扣取。因此死亡時間在晚上12點之前還是之後很重要,在那20天的期內逝去,療養院需要把多收取的天數退回。這基本上就是Discharge(取消老人帳號的手續)的流程。我不記得我做了多少這樣的手續,也不知道列印了多少入院合同。但這個時候死亡不過是白紙黑字。有一天我和Peter聊天,我甚至想起一些文學作品中閻王的描述。我們似乎在擔當他的角色,只是我們是在算計這些行將死亡的人人生最後階段的資財用度。我想起日本電影《入殮師》中,主角找工作找到一家叫NK旅行社的,一進去,卻是喪葬服務,NKNo-Kan,‘納棺’日文羅馬字轉寫的縮寫,入殮師即是將死人送往安樂之土的助理。
後來有那麼一天,Peter拿給我一張療養院的財產清單,讓我去跑各個療養區,清點確認現有公司財產。帶著出入磁卡和清單,在辦公室和各療養區之間來回跑。期間烙印在腦海中最深的一個印象是:老人倚在厚大椅子上,光天化日之下,深陷於睡眠之中,嘴巴大開著,巋然不動,像是死了一般。有一次在一個療養區的走廊上聽到有人喊求助,循著聲音我跑進一個房間。護士大概是在照顧別的房間,沒有人聽見他的呼喊。那時是夏秋換季,那個老人腿上蓋著毛毯。我聽到他在反復說:“Put the chair unto me”。我不解,因為這字面理解似乎是:“把椅子放在我身上”。我湊近他,試圖去理解他,因為說不通。費了好大勁我才明白過來。我把一張椅子向著他,抵住他所坐的椅子。這樣再蓋上毯子,一頭在另一張椅子上,毯子就不會滑落在地上。

 

療養區內除了能看到很多『死了』的人,另外一個最深的印象是四處彌漫的消毒水和藥丸的味道。生活的目的在這裏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活下來才重要!年輕的時候我們有的是銳氣和活力,認為自己有能力改變人生,掌控人生,認為信仰不過是一個恐懼的產物。年老了,藥不離口,疾病損耗了大部分的精力和體力,再無資本去狂妄,口吐僭妄之言。年少無憂無慮,年邁卻為罪所累。看看罪所造成的破壞!因著罪,人從出生那一刻起就開始邁向死亡。在這個養老院中我看到罪所產生的結果——死亡是如何腐蝕著這些將逝之人的軀體,加速生命終結的進程。
只是我所感受到的遠沒有基督所感的深刻。耶穌看見死去的拉撒路的親人馬大哀泣,就感到悲憤,又自己憂愁。在拉撒路墳前,祂哭了(約11:33-35)。祂面對著死亡,祂是永生神的兒子,面對著人類因犯罪而帶來的結果——死亡和痛苦時,神一切的忿怒在祂裡面起伏著,使祂為之傷痛,為之激憤。祂的眼淚是同情馬利亞、馬大和一切由罪和死亡所導致之憂愁的眼淚。“這個世界,分分秒秒都有人死”,這句話確是事實,但很不幸,很多人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多是敷衍。
臨離開養老院的時候,我做了一個資料統計,我把07年三月份至2012年六月初期間死亡的療養院住戶(即那些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的資料調出來,利用excel以取消檔案日期扣減入院日期,得出這些人在療養院的逗留時長。Peter常以為那個平均數是五個月。我所計算出來的是,入院老人,平均在養老院的壽命是兩年十個月零十天,最大值和最小值看似誇張但並未對整個結果產生太大影響。而平均逝去的速度是月均4人,年均56人。整個資料樣本中有過半數是撐過了一年。雖然統計結果要比Peter所預料的要樂觀些,但從五月底到六月初那幾天,隔不了一天就來一封死訊電郵,讓我們錯愕不迭的同時,也看到罪的工價,罪的武器——死亡,是有多麼強大。正如傳道書8:8所言:“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
死亡,多以負面的形象出現在我們的認知當中。古人以“休矣”簡潔概括,因為死亡可以帶來失控、失序。如此的失控,無法預防也無法阻止。死亡把我們和至親至愛分開,我們哀哭,因為我們一直在維繫著的好好的一樣東西,突然間就消失了。
死亡,到底是個怎樣的東西?生理學上簡單地歸結為維持一個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學功能的永久終止。伯大尼那裡用的兩個詞很精准:departure,機場離境也是這個詞,作為一個留學生,被親人目送,或送別親人,體會也算是頗深。只不過這次是告別塵世;decease,由de(離開)cease()組成,魂魄離開身體。自殺的人眼中,“人死如燈滅”大概就是為其所行所有的藉口。

 
(
)  生殺予奪

 

莎士比亞在其代表作《哈姆雷特》中道出了人類對死亡的糾結心理: 
“死,長眠,不過如此;
闔眼一睡,若能就此終結
心頭苦痛及肉身所承之萬千驚擾——
終局所求之不得。
死,長眠;長眠麼?
或許只是做夢罷了!哎,癥結於此。
待之拋卻這副朽腐皮囊,
在這死之長眠中會做什麼夢,卻是不可不加思索;
人們甘心久困於生活的苦痛,也不過因為如此緣故。
否則誰肯忍受今生之鞭撻譏嘲、
暴君之政、驕者之傲、
失戀之痛、法章之慢、
貪官之侮、或庸民之辱,
假若簡單的一刃可了卻?有誰願意負著如此之重擔,
服在那勞苦的生命下歎息揮汗?
若非因著畏懼那死後未知之事,
畏懼那有去無回的未識之國,
使之迷惘,默默忍受苦難,
而不敢飛向那渺茫之境?”(《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場)
『有去無回的未識之國』道出了人類歷來對死亡不可知之象的恐懼和迷惘,沒有什麼人死前確知他們死後前往何處,只知那是對今世之事失去控制的起點。戰爭與殺戮流人血之所趨,不過如此
所謂『生殺予奪』,其實是個莫大的笑話,不過是某時某刻可以輕易把人送進那有去無回之地,卻無法在稍晚的時間點逃離同樣的定命。莎翁的這段話,也道出了人生的勞苦。常有人對基督徒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壞事發生在好人身上?」,以此來質問神的公義。
答案很簡單:沒有好人。這看似是一個極大的悖論,但那個問題本身,豈非更大的一個自相矛盾嗎?「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10, 23)
罪從亞當進入這個世界(創3,羅5:12),從此所有人就服在罪的權柄下。或許,有人認為他們沒有犯過罪,但那只是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定義。我們看看神的標準罷!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的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 的,難免地獄的火。」
罪並不是定義在外顯的行為上,神鑒察人的內心。人類所謂的善惡,可以變得很荒謬可笑。所謂愛國的名義下就可以肆意詛咒別人,甚至傷害無辜、破壞他人財產。
殺戮和毀滅,只要有足夠的籍口,便通行無阻。而那個籍口,不過是一個角度。這樣的角度卻不能止息憤怒,帶來平安。對一群人公平,對另一群人卻是不公。人似乎 有能力去分辨善惡,實則不然,因為罪已經是人的一部分,人無法客觀地去看待罪本身,因而犯罪而不自知,以惡制惡成了本能下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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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懊惱悔恨


 

一切的一切,從伊甸園中開始。神囑咐人不能去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祂自身是忌邪的神,祂憎恨惡,很清楚惡對人的影響。人想要變得像神一樣知道善和惡的知識,他們確實也是得到了善和惡的知識,卻不是像神那樣客觀的角度, 惡成了他們的一部分。在中醫概念中,大補之物並非人人吃得便能強身,體質不好反而起元氣大傷之效。而唯有一個醫生才能清楚服用 者之體質以及藥性。
罪仿佛一個夢魘一樣附身在靈魂的每一處角落。人類沒有能力去除掉,而罪留下了不少的後果,首先便是罪的相互氾濫和作用。有些人一生沒有做過什麼法律定義上的壞事,壞事卻發生在他們身上,這難道可以以『偶然』來搪塞嗎?這便是整個的因果。
人犯各種各樣的罪,便要承擔各樣的後果。吃喝原本無錯,美食可以愉悅人,但暴飲暴食卻會給身體帶來傷害,這是貪心作為罪所留下的後果;功能飲料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提神,但是過量咖啡因卻可以導致心律失常而喪命。任何人都知道一個昏君、暴君可以給一個國家帶來多大的災難; 正如箴言14:34所言:「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不管如何申辯,壞事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更何況是那統治了人性的『罪』所帶來的。
若是沒有犯罪,斷不會有人會受到懲罰。其次便是與神的生命的隔絕,人若不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便無法延續生命(創3:22)。因著罪成了人的一部分,人被趕出伊甸園。這就帶來了罪的第三個結果:悔恨。
希臘語原文寫成的新約聖經中用了一個字來表示罪:μαρτα,表示沒有中靶,沒有做到應當和能夠做到的地步,說到這裏即是指沒有達到神的標準,人常見的一個情緒便是因著沒有做到該做的而懊悔。
這種悔恨也表現在,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後,失去了無憂無慮的生活,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因而人類開始有各種各樣的科技來提高生活水準,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努力,無不是為了回到伊甸園所做的嘗試。
人們要忍受今生之『鞭撻譏嘲、暴君之政、驕者之傲、失戀之痛、法章之慢、貪官之侮、或庸民之辱』之外,還要因著畏懼那死後之不可知而甘心久困於生活的苦痛,因為罪帶來了它最強大的武器:『死』。
神明明地警告亞當:「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肉身的死亡便是死亡的後果,黑暗並非一個本體的存在,僅是因著光明的缺乏。陰暗的房間,點上燈就明亮。死亡是生命的缺失。人偏離了生命的源頭,萬物之共善的神,生命的供應從此斷絕,死亡便自然而然成為人之終局。這便好像人把燈關掉,沒有電源,從此屋子就陷入黑暗之中。罪破壞了神的創造,死作了王。
 

 

  ()  審判標準

London 090321 006 flower tree

莎翁沒有告訴我們那『渺茫之境』是什麼樣子。「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給出了答案。經上多處提到這個審判。審判什麼?
羅馬書2:12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這律法便是神的標準,神對人的要求。在舊約時代濃縮在十誡當中;  新約中,基督將其歸納為對神以及對人的義務:「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12:30-31)。
如前文所述,罪浸染了人性的每一個方面,沒有人能夠逃離律法的審判,因為都是造物,而罪毀壞了整個創造。人所引以為傲的科技尚且不能一勞永逸解決所有的問題,更何況是那罪的權勢?有審判則必有判決。肉身的死僅僅是犯罪的後果,第二次的死,則是罪所帶來的刑罰。一般人都認為壞人死後會往地獄去。
關於好人壞人之辯前文已稍作闡述,此處不再贅述。地獄是在最終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過後所去的地方,而在最終的審判以先,罪人會往陰間去。無論陰間地獄抑或火湖,一般的理解便是與天國相對的地方。這是二元論的,認為神創造了地獄。這更多地應當理解為被神棄絕。福音書中基督曾對那個永刑,即第二次的死做過在這樣的描述:「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在路加福音16章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財主在火焰中受苦。基督提到天國與那之間有深淵限定,任意一處的人不能往來,因為不是兩個具體的地點,而是在談論兩種不同的境況:在神裏面,被神的愛所充滿;被神隔絕,一切美好的東西都找不著。

 

天國是個實實在在的本體(啟21-22),而地獄便是神的愛所沒有存在的地方。經上這些關於蟲、火以及硫磺火湖的記載,更多是在給世人一點想像的空間,讓世人去對那種永刑的痛苦稍作理解,從而警醒,關注他們在永恆裏的定命。
漢語裏有成語說:『心急如焚』、『火燒眉毛』,這些都是在描述具體的感覺,而非真的有這些火焰。這裏聖經是在談論永恆的事情,向著我們這些凡胎血軀,無限向著有限啟示它自己。有限無法包容那無限的。文字並不能描述所有的細節,因為這永刑的痛苦,遠比文字所能描述的要厲害萬倍都不止。
人類的語言使用『心碎』來表達一些極致的情緒和感覺,那樣的感覺可以讓人茶飯不思,重則導至輕生。人的情緒,比酷刑要更厲害,因那是從裏面來的。人被極端情緒所迫,輕的可以走出來,重的抑鬱症,更深的便是自殺。

 

 

 

Copenhagen 0221

  

(五)  永刑景象

基督在被釘前一晚,在客西馬尼園禱告,面臨將要來臨的十架,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可14:34)。我們看到在這裏,這裏還沒有到十字架!祂已經看得到將要面臨的永刑的痛苦,痛苦到手部的皮膚變得鬆軟,汗腺周圍的毛細血管破裂,血液進入汗水,輕微地染色,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
耶穌作為神的兒子,已經預見到那種可怕。人極致的感覺尚且能使人痛不欲生,被神棄絕的那種感覺就更是難以想像。人生而為關係,人被造來與神同行。神創造萬物,都是憑著祂的話語。神說有,就有了。但是神造人,是用塵土,並吹一口氣進入人的鼻孔。『你』『我』只存在於關係中,這是人類的言談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辭彙。人人渴望關係,孤獨和獨處只是兩段關係之間的中轉和空窗。
再多的財富,也只是為了得到愛和尊重。在重孝道的中國,生命將逝之時沒有親人陪伴是很悲哀的事情。人尚且如此著重相互之間的關係,更何況是從和愛的源頭的神而來的關係。
舉個具體的比喻:你走在大街上,陽光灑在你身上,溫暖和煦,地球處在一個距離太陽極其合適的位置上。突然有一天神把這一切撤走,你就會在那極寒的痛楚當中。
監獄被人類歷史長久地青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因為它切斷了囚犯幾乎所有的人際關係,儘管現在比以前要好得多。但至少囚犯在監獄中,還能去回想一些美好的記憶以慰藉。但如果在他的記憶中,他找不到任何值得回憶的記憶?找不到任何愛他、憐惜他的人,甚至是生身父母?
罪人哪!這還不是真正永刑的光景,這僅僅是我作為一個卑微的人類所能提供的一點點想像。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9-10)
《仙劍奇俠傳四》中有這樣一句話:「人生已如枕粱一夢,生死則是一場更大的夢」。雖然這句話不可全然信以為真,但卻是一個極好的比喻。
親愛的朋友,倘若人生是一場夢,不論最終是以死亡或是因著最終的大審判在有生之年來臨。夢醒了,你站在神面前,神將你一生所行的,一切顯明和隱秘的事(詩44:21,但2:22)昭示出來,將你所犯的罪列出來,並告訴你一切試圖塗抹罪行的努力皆是無功用時,你又該如何申辯?在那時神所給的時間已然到了尺度的盡頭,神不再容忍。
親愛的朋友,你還活著。人類並非到此為止,罪的問題並非就此無解。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場大審判,撒旦引誘人類犯罪,而後,做了原告,在神面前狀告我們有罪,按著律法我們當誅。然而「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6-17)

 

 

 

Prague_ Budapest & Romania 0119

  (六)得勝死權

 

 

耶穌基督取代我們站在被告的位置上,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那永刑,正如以賽亞書53章所述:「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4-5,10)
誠然祂為我們擔當了那個永刑!十字架上撕心透骨的疼痛僅是這個塵世所能給予的極致。在十字架上祂大聲喊著說: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在十字架上的痛苦會隨著肉身的死亡而停止,但當神撤去祂的愛,祂和祂的愛子耶穌之間的聯繫,去體嘗全然的孤獨,是不能靠人世間引以為傲的「意志」所能忍受過去的。當基督在地上的時候,我們能看到祂和父神的關係是何等地深,祂總是在父神裡面,儘管祂自己是一位神,但祂仍從父神那裡支取力量。
我們看到經上的記載: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27:45-50)
遍地黑暗的時候,那三個小時內,祂就在受那個永刑,儘管祂的軀體還在十字架上受苦。而後以祂將自己的生命舍去而終結了肉身和靈魂同時受的雙重痛苦。
因祂是永生神的兒子,藉著那無罪之身擔當了多人的罪。這是極大的喜訊,但這只是其一。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且埋葬。墓門有極大極重的石頭,石上有當時世上最強的羅馬帝國政府所封下的印; 死人的墳墓,還要有士兵把守,作為羅馬帝國,即當時最強的陸軍的代表。這三股力量聯合起來,要阻止耶穌復活,因耶穌在死前已預言自己死裏復活之事。

 

在這些物質力量之上的,還有死亡本身。死亡緊緊地把一個人攫住,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地是如何吞吃人,地裂開,把可拉一黨吞下(民16:32-33)。我們也知道地如何緊緊地攫住我們的親人,從來沒有人能逃脫死亡。這背後乃是罪的權勢,罪的工價乃是死,世上君王的權杖,皆抵不過罪的鐵杖。
基督因著我們的罪而死。但這命是祂自己捨的,祂自己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8)。撒旦以為,死可以將耶穌吞滅,像吞滅其他人一樣。
耶穌卻在死後第三日復活。物質力量沒有能力阻擋,向來所向披靡的死,也奈何祂不得。正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鉤在哪里?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4b-56)
我們不僅僅有蒙赦罪的喜訊,更有與基督一同掌權的盼望; 因祂已經勝過死亡,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
現在只須在神面前承認你的罪,並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你的救主,那麼肉身的死亡對你來說,並不是一件可懼可悲的事,因為藉著耶穌的恩典,你在神面前得蒙悅納,與神和好,硫磺火湖不再是你的終局。生命的繼續,不再是那歎息揮汗的勞苦。儘管人生依舊還是有苦痛,但因著信,基督已經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還有什麼不能交托給祂呢?
祂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因著接受祂作為我們的救主和主,我們那滿有罪孽的舊生命在十字架上隨著基督一同死去,又因著祂復活,我們獲得了全新的生命。因著罪被赦免,不再被罪所困擾,不再活在死的陰影之下,我們內心獲得的是一種平安。因此祂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
祂是那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們知道祂掌管明天,由此生命成為喜悅,我們活著,我們為祂戰勝死亡的大能作活著的見證。從此,死亡不是一種困惑,因為基督已經復活,向死亡的權勢誇勝。

 

 

末了我以一首詩歌: 他起来,結束這文筆:

Egypt & Jordan 0680

祂躺臥在墳墓,耶穌我救主!
靜待晨光重睹,耶穌我主! 
(副)祂從墳墓已起來,勝過仇敵,大大的奏凱!
祂從黑域起來,祂是得勝者!
活著掌權,同祂眾聖徒聯合。
祂起來!祂起來!哈利路亞!主起來! 
兵丁徒然看守,耶穌我救主!
石頭徒然封口,耶穌我主! 
死亡無法鎖關,耶穌我救主!
祂已打斷柵欄,耶穌我主!
(  “Low in the Grave He Lay”—《聖徒詩歌》第108,《信徒詩歌》第344)

 

 

作者: 白鴆
攝影:  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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