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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哪!悔改且警醒


 

「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示錄16:15)

 

 

(一)    羞恥
 在筆者展開以先,我們先看一個日本笑話。故事發生在一個公共澡堂,突然有人大喊:「著火了!」。眾人慌忙拿起手邊的毛巾雜物,逃到街上,他們沒有用毛巾遮住自己的羞恥部位,而是用毛巾遮住臉。
     因為文化上的差異,我們並不能理解其中妙趣之處。可是我們可以想像這樣一個景象:有一個晚上,小偷闖進你的屋子,你的錢財分文未動,你衣櫃與你手中的衣服全部被偷光,你敢出門嗎?你敢去你家客廳去接待客人嗎?

 

這便是我們作為人的光景。自問一句:我們自己所存的義,真的足以救贖自己嗎?有人可能會爭辯說,我一沒殺人二沒搶劫,還做好事,何罪之有?
以賽亞書64:6:「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人的爭辯,人的標準有多麼地低,多麼地站不住?今天的社會殺過人的人或許沒有很多,恨過人的卻不計其數。人多認為恨人是可以接受的。
猶太人守了上千年的十誡。十誡上第六條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他們便認為,只要不是字面上的殺人,隨便怎麼傷害人都不為過,都不算觸犯誡命。

 

 
(二)   自義
神的標準永遠沒有變更過(希伯來書13:8),人的標準卻不斷地在改變、降低:同性戀變得可接受、墮胎只是一個「選擇」,同居很正常。人今天所堅持的,明天就不知所蹤。人口中的義,多半只是作為打壓別人的藉口。人類史上第一宗謀殺案,竟是兄弟鬩牆。人所存的義,有多不可靠?創世記中亞當和夏娃躲避神的景象便是最直接的例證(見創世記3:8-11)。
羅馬書3:10直陳了一個頗為絕望的定論:「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為什麼?同一章中的23節給出了答案:「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新約聖經中希臘語原文中關於罪的字,最常用到的是άμαρτία這個字,原指沒有中靶,也就是說罪就是我們沒有做到我們應該和能夠做到的地步。神按著祂自己的形象造了我們,祂並沒有把那些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能力給我們,但祂把祂的性情:公義、良善以及愛給了我們。有些人可能會覺得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能力很不錯。現在社會確實有人在使用這樣的能力,但我們都明白這樣的作為背後動機與神的大不相同。
高科技借助下人手使用這兩種能力多不是出於好的動因,最簡單能夠想到的便是拜婚變所賜。使用這樣的能力,恰恰是因為公義、良善和愛的缺失和被踐踏。超級能力和神的性情之間,哪一樣更重要,顯而易見。

 

 

人在情感上的需要比物理上的需要要大得多。上世紀中葉美國的科學家曾做過調查,發現孤兒院裡所收養的嬰兒,雖然有充足的食物供應,生理上的需求被滿足沒有問題,死亡率依然是意料之外地高。這裡筆者想到C.S.路易士在《返璞歸真》中的觀點:沒有人會純粹為了惡而行惡,惡實際上是用錯誤的方式追求善。但因為是用錯誤的方式,犯了罪,造成傷害,如此到手的「善」非但不能悅納神,亦達不到神的標準,神還會追討這其中所犯下的罪。而任何一絲一毫的罪,足夠使任何一人「虧缺了神的榮耀」,因祂是全然公義的神,容不得半點罪孽。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一個杯子,底部破了一個極小的洞,或足以造成漏水,或可造成更大的破損,雖看上去與剛出廠的杯子無異,可還能正常使用麼?我們都懂得這樣的杯子是不能拿給客人用,更何況那頑疾般的罪糾纏在人身上,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罪的勢力有多厲害?奥古斯丁認為惡是善的缺乏,一個非本體。

 

(三)   恩典
人類偏離作為萬物之共善的神,墮入自己個人的善中,以為自己是自己的善,便活在罪中而無法自拔了。繼承了奥古斯丁觀點的C.S.路易士,便指出「惡之所求,原是善」的事實。正如羅馬書7:18-20所說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常有人鼓吹說,「人之初,性本善」,以此為性善論的論據。這裡的「初」,恐怕只能是指人類被創造出來之初。孟子對於人性的論述,僅僅只是點出有向善的一面。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4-26)
緊接在前面關於罪人的定論與緣由後面,同一章書中,以一個轉折,使徒保羅給出了明確的答案:靠著神的恩典,籍著耶穌的死。因神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神,有罪就必有刑罰。然而在神的律法上,犯一條即是全犯。只要是罪,刑罰都是死,不論大小。因經上記著:「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若有人認為這不過是保羅的片面之詞,不妨看看最早的記錄。「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同樣是達不到神的標準,違抗神的旨意即是罪。他們違抗神的旨意,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肉身確實背負了死亡的定命(見創世記3:22),但那個死也包含了魂所要受的那個永刑。因此需要有一個人,完全無罪,替代我們受這永刑。
有罪的人斷不能做到這點,自救尚且不可,如前文所述,談何去救贖別人?如耶穌所做的一個反諷:「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15:14)。然而這個人不單止要有能力替我們清償罪債,還要能夠去勝過死亡,否則贖罪的苦功就白做了。耶穌作為神的兒子,不容置疑祂有那樣的能力,因世界是籍著祂所造(希伯來書1:2)。

 

(四)     悔改
愚妄的人哪!你要爭辯說沒有神麼?你在母腹中形成,從那裡出來,一生飽受疾病侵擾,情感上的困擾一樣可以把你殺死,最終你又逃不過歸於塵土的定命。從一個胚胎形成,你就在開始受各種各樣的規律所限。或許你很聰明,發現那些規律並利用它們,但你不能去擺脫這些規律的限制。或許你有能力去消抵已知的規律,但別的規律會進來限制你。

 

 

一個創造的主,從不受造物的規律所限。因此祂雖然為著我們的緣故死在那十字架上,但三天之後祂從死裡復活,充分證明祂有大能勝過死亡。「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沒有人敢這樣說話。你這愚妄的,連自己那天會撒手人寰都不知道,還要說沒有神麼?!
更可貴的是,祂道成肉身,在我們中間,受我們所限的,為我們死,不僅在魂的層面上,更在肉身上親受那刑罰。有什麼比這樣的救恩更大呢?只因經上記著:「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人哪!若是明白這救恩的道理,還在遲疑什麼呢?神來這世間尋找失喪的羊,那光景便如路加福音14:16-24中天國的筵席般,人皆以各樣的藉口推託。警醒!「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馬太福音24:37-39)時間漸漸地不多了。
聖經有1817個預言 ,當中的96.2%已完全應驗,其中有很多是世人皆知的,比如說1984年以色列在亡國近兩千年之後復國。基督曾這樣提醒門徒:「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馬太福音24:32-33)。經上的預言,只剩下3.8%對末世的預言還沒有應驗,但這一部分也在漸漸地減小。
時候到了,會是怎樣?得救的人,不論死去的了,還是還存留在地上的,必一起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基督相遇,免去那地上七年的大災難(帖撒羅尼迦前書4:16-17)。這還只是最終審判前的事。這地上將來所要受的,乃是「羔羊的忿怒」(啟示錄6:16)。那是有多麼地可怕?最最溫馴的動物,最最有耐心,蠻有慈愛的,「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以賽亞書53:7)的基督,突然有一天發怒了,沒有人能夠受得住,因為已經到了極限。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得後書3:9)
讓我們在這末世的時代,以實際行動來回應祂的呼召,邀請祂進入到我們的生命當中來,使我們的生命得以重新建造,這樣我們才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示錄3:20)

 

 

 

作者:  白鴆

攝影:  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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