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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祭和許願

民數記28-29章

神是又豐盛又細膩的神, 萬物都是從祂而來, 又是由祂所造; 祂原不需要人手所獻的甚麼。然而, 祂喜悅祂蒙愛的選民—以色列來到祂面前敬拜和尊崇祂, 和祂相交親近。神與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立約, 讓他們知道他們是蒙召和蒙福的族裔; 又使摩西頒布律法來作他們在地上生活、行事和敬拜的準則。所有的獻祭都是指向要來的彌賽亞—-耶穌基督要成就的救恩; 祂, 那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 代罪的死, 是要為世上萬民作祭牲、作贖價。獻祭的條例, 無論是燔祭、是素祭、是奠祭都有其特殊的含意。今天, 我們作為基督徒, 理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來回應救主在十字架上犠牲的大愛。
民數記 30
神是有次序和紀律的神, 祂創造男性和女性, 給他們有不同的身份; 也有不同的工作來彼此協調配合。雖然人是男、或是女, 在神的面前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但在這裏神顯明了祂對男性在屬靈生活上特定的責任。這位男性無論是父親或是丈夫, 他對未出嫁的女兒或是神配合給他的妻子, 都要為她們所許的願負責。這在今天來說, 很明顯地提醒我們: 男性在屬靈的事情上應常存領導的地位; 他要為神所賜給他的女性負責。他不可推卸責任, 他更應教導和提醒他身邊的婦女。而在女性而言, 若她有順服基督的心腸; 聖靈會向她指明, 這真理事實上是對她極其有利。試想想: 沒有一個人會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完全不犯罪, 得罪神、得罪人。若她能常常在屬靈的父親或丈夫的約束和保護之下, 得到提點指正, 就能避免犯更多的錯; 並且因著神 活潑聖言的潔淨, 而活在喜樂和甘甜之中。
小葦
—-  民數記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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